自治区教育厅校园安全工作督导组到我院开展安全工作检查

根据《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方案》的工作要求,12月21日至22日,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、副校长斯钦一行9人到我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。学院党委书记冯呼和,党委副书记、院长李秀良,党委副书记何鹏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。

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。汇报会上,冯呼和代表学院对督导组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学院基本情况,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多向兄弟院校学习安全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。保卫处处长雷刚详细介绍了我院安防体系建设、实验室安全、卫生防疫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情况。



督导组一行在保卫处、总务处、学生处、教务处等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,对学生公寓、体育馆、教学楼、实验室、危废实验药品暂存库、消防控制室、学生餐厅、图书馆、新建实验实训楼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实地检查,并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。

反馈会上,督导组对我院安全工作给予了肯定,认为学院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比较完善,安全管理工作比较规范。同时,督导组也指出了学院安全工作存在的不足,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。

李秀良对督导组提出的合理建议表示感谢,同时表示将按照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认真抓好整改,不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,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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